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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建筑再生资源产业——访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宋林飞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    2008-3-17 21:10:58 【字体:


  目前,建筑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全球蓬勃发展的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由于全球资源供应日趋紧张,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投入,鼓励研究开发,有力地促进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再生金属产量约占总产量的40%~50%,钢铁生产2/3以上的原料是废钢铁。

  我国发展建筑再生资源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资源禀赋看,我国是总量上的大国,但人均上是贫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建设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建筑再生资源产业,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同时,发展建筑再生资源产业,有利于减轻环境污染,可以有效减轻环境承载压力。

  宋林飞委员认为,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资源再生产业,特别是建筑再生资源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把大力发展建筑资源再生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为此,宋委员建议:

  政府奖励推广

  现阶段我国建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与国际相比有较大差距。应加大对建筑资源再生产业的长期稳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扩展建筑再生资源财政专项基金。加强并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公共和非盈利性的再生资源设施得到充分高效利用;利用低息贷款、债券、新产品研发和展示费用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对建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并给予财政贴息。

  设立资源再生产业研发基金,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市场配置机制,建立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多层次、多部门的环境技术研发与管理协调,促进企业与包装、材料和商业类院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合作,使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创新达到世界水平。

  推进政府采购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对建筑再生资源利用的项目或产品,如再生钢铁等,政府通过自己优先采购行为来予以鼓励,使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制定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审计部门有权对政府采购的再生产品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进行处罚。

  增加政府对再生产品的购买,引导与带动市场形成对再生产品的稳定需求。提高政府采购部门对采购再生产品意义的认识;在招标和其它合同中规定最低再生资源使用量,或者适当提高利用再生资源的项目和服务的价格。

  建立循环体系

  我国建筑再生资源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低,同时无害化处理环节缺失,二次污染对环境形成相当大的危害。应建立以社区回收网点为基础的回收网络,形成回收和集中加工预处理为主体、为工业生产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设施先进、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中心,最大限度地变废为宝、物尽其用。发挥社会中介、社区和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加强再生资源产业政策的宣传、技术人才的培训与积聚。

  实行合理收费

  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给我国建筑再生资源产业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面临市场机制发育不足的问题。实行合理的价格收费政策,有利于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应实行商品化收费,废弃者支付废旧物品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费用,其中部分收费用于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新技术研究开发。

  市场交易都有费用,在完善的市场上交易费用不会抑制交易的发生。但建筑再生资源市场处于发展初期,过高的交易费用可能超出潜在的收益,从而会抑制交易。政府应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立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3.17 记者 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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