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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天价地王 志成明智损失1.1亿元放弃土地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    2008-6-26 9:35:50 【字体:

2008年1月7日出台的“土地新政”最为严厉,不但再次强调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并明确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而且设置了2008年6月底的时间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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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政”与市场走势使得曾经以11亿元的天价拍下普陀“地王”,现在志成不仅将出局,还会损失1.1亿元。长风生态商务区网站信息显示,2008年4月底,志成公司向区房地产部门提出:由于其自身原因,希望终止履行关于长风生态商务区4C南块《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申请。

此后,区房地产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同意上述申请,并收回该地块。

而志成此次退地,其损失的,或许远远不止3000多万元的拍卖保证金。长风商务区有关人士证实,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志成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10%的合同定金。这笔资金总额在11000万元左右。

上海土地出让合同格式条款第十一条规定: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甲方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甲方在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名开发商告诉记者,所谓的定金,就是指志成此前支付的10%土地款,也就是说,志成此次面临的损失可能达到1.1亿元之巨。

在这个市场上,还有千千万万家类似志成的房企,在这次浪潮中,他们的选择将决定他们的生死。几年之后,我们目前所记住的名字或许将会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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