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国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了基层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1、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为国有。然而,公共利益的界定过于宽泛,反而成了地方政府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挡箭牌。造成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导致大量的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对于农民是否拥有的土地的归属权、继承权、支配权等问题在法律上仍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并且种粮的经济效益低,许多农民淡化对土地的依赖。当他们听见政府要将耕地作为城市扩展建设,且给予他们相当的补偿和“农转非” 等待遇的条件,一些农村集体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更倾向于耕地被征收。对大量耕地被占用的现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城市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
城市土地利用受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制约手段不得力、政策引导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 土地资源粗放浪费的现象很突出: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 为要政绩, 以牺牲耕地资源为代价, 盲目招商引资上项目、扩大城市规模,无视土地规划,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经济园区、大学城,大量的无序占地造成大量的耕地闲置浪费。目前,这种低效粗放扩张现象在各个地区都十分普遍。
3、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由于各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后和历史原因,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党政军机关、大专院校、工业等一些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的单位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和高地价区,城市土地级差地租得不到体现,以致城市土地产出率低。另外,我国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还体现在工业用地比重偏大,城市绿地和交通用地比重偏小的现象。由于城市工业用地比重大,许多工业企业占据了市区重要地段,造成土地资产的严重浪费:城市交通用地、绿化用地偏紧,造成我国城市存在交通拥挤,环境质量差等现象。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直接关系到土地的集约利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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