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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使用高效照明灯 政府将补贴费用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    2008-6-23 17:35:03 【字体:
19日召开的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今年我省将推广200万只指定高效照明产品,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安装使用该产品,分别给予30%%和50%%的财政补贴。 节能减排我先行。对石狮市的城乡居民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如果你安装使用指定的节能灯,可以少掏一半的钱,另一半由政府补贴。

省节能监测中心有关人员介绍说,本次推广任务承担企业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为普通照明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两个品种共八种规格的产品,均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其规格、型号都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外包装和灯体统一印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志。记者注意到,一种型号为8W螺旋节能灯标价为7.6元/只,财政补贴30%%后,大宗用户购买优惠价为5.32元/只;财政补贴50%%后,居民购买优惠价仅为3.8元/只,价格相当便宜。

据了解,这次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为终端用户,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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