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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6-2007,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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