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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35-2007,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1.5、3.2.3、5.2.6(8)、5.3.7、5.3.10、5.8.3(7)、6.2.5(4)、6.3.5(3、4、5)、7.2.2(3)、8.1.2、8.3.2、17.2.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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