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城区的危破房比比皆是,而目前的危改资金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20%,远不能满足需要。“旧城保护和改造”在不影响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尽量让居民回迁,对于一些特殊地带的居民,首先要安排好其住房问题,如因修路等原因确实不能回迁的,也要给予其最高的货币补偿。鼓励居民在附近购买10年左右房龄的二手住房。
旧城改造应该是有价值的进行改造,无价值的才重建。保护旧城区的物质的同时也要优化与提升旧城居民的生活方式,使西关岭南文化得以流传。
建立对危破房住户临时安置管理机制,危房住户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房屋安全责任人或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临时住房安置。对无人管理的危破房,可考虑注销其产权,将土地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或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目前改造顺利,越秀区已完成了25.2万平方米和2005年~2007年增加的危房改造。广州市民有望明年完成回迁或获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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