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53岁,佛山南海人。2004年10月15日起,张某开始担任集体企业广州粮油运输公司的经理。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11月份,广州粮油运输公司欲将旗下位于广州大沙头的一商铺进行转让。这时,广州市东山区信和海印电器市场的负责人徐(音)某,找到了张某,并贿送其现金人民币30万元,以求得张某的“照顾”。后来经张某插手干预,广州粮油运输公司将商铺以较优惠的价格转让给了该电器市场。张某供述称,30万元中的十几万元他拿来供房,其余的款项用于了日常消费。
不久,徐某因其他违法事情被司法机关查处,得知此消息后,张某惶惶不可终日。因害怕被徐某供出自己的受贿事实,2007年5月18日,张某向司法机关自首,并由其家人退回了赃款。同月28日,张被批准逮捕,6月25日,张被取保候审。
昨日庭审时,张某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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